企退养老金不应低于事退!企退是国家财富直接创造者,事退是辅助 每年养老金话题热议的时候,企退人员心中总有一个心结:同样为国家建设奋斗一辈子,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普遍低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。不少人提出,企退养老金标准不该低于事退,企业职工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,机关事业单位从业者属于公共服务辅助岗位,待遇差距不该这么悬殊。 先客观理清两类岗位的定位。工厂工人、产业一线职工、市场企业从业者,生产产品、创造营收、上缴税收,社会物质财富,绝大部分来自实体经济企业,企退群体就是这些财富的直接创造者。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承担公共管理、教育医疗、政务服务等工作,不直接生产商品,属于保障社会平稳运转的辅助服务角色。从社会价值来看,二者缺一不可,都是社会运转的重要组成部分,但价值贡献形式不一样。 很多老企退人感慨,年轻时在工厂三班倒,高温、重体力,几十年辛苦劳作,为企业创造利润,年年上缴税收,支撑国家财政。可等到退休,养老金只有两三千。反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,养老金普遍更高,还有职业年金加持,每月到手四五千甚至更高。同样工龄,待遇差距摆在眼前,心里难免不平衡。 这个差距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,根源来自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。2014年10月养老保险并轨改革之前,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用缴纳养老保险,退休后由财政直接供养,养老金按照退休前工资比例发放;而企业职工很早就开始个人和单位缴纳养老保险,依靠养老保险基金计发待遇。 改革之后,机关事业单位开始缴纳社保,建立个人账户,还配套设立了职业年金,相当于一份强制的补充养老保险。企业这边,只有少数大型国企才有企业年金,绝大多数普通中小企业没有这份补充福利。一边是基本养老金+职业年金双重保障,另一边大多只有基础职工养老金,长期累积下来,待遇差距自然而然就拉开了。 很多网友提出疑问:既然企退是财富直接创造者,养老金待遇标准是不是就应该高于,或者至少持平于事退?这里要理性看待,不能简单直接划等号。 从贡献角度,产业工人、企业劳动者的贡献不可磨灭。没有企业创造的税收和物质财富,公共服务体系就没有资金支撑。但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同样不可或缺。老师教书育人、医生救死扶伤、基层工作人员保障民生,这些公共服务,保障企业能够安稳生产经营。两者属于分工不同,不能简单判定谁的贡献更高,只能说创造价值的方式不一样。 大家真正诉求,并不是要取消事退人员合理待遇,而是缩小不合理的巨大鸿沟,实现待遇公平。很多企退老职工,年轻时工资并不高,常年高强度劳动,透支身体健康,退休之后收入偏低,看病养老压力更大。大家希望,养老金调整的时候,能更多向企退群体倾斜,逐步抹平历史遗留下来的待遇落差。 近些年养老金年度调整方案,已经在慢慢做出优化。每年调整坚持定额调整拉平基础增幅,倾斜照顾高龄、低收入退休人员,持续缩小群体之间的差距。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地之后,资金调度能力增强,也为平衡各地养老待遇打下基础。但历史形成的差距积累几十年,想要一步完全拉平并不现实,只能循序渐进。 也有不少人担心,如果强行拉平待遇,会不会带来新的问题。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有自身特点,部分岗位门槛高、责任重。待遇设计需要兼顾岗位吸引人才的需求。改革的核心,不是一刀切压低某一方待遇,而是抬高偏低群体的保障水平,让所有奋斗者的晚年待遇和付出相匹配。 第七届养老金发展论坛上,专家反复强调养老改革要兼顾公平。养老金制度的初心,是保障劳动者退休之后体面养老。不管是企业职工,还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,年轻时都在各自岗位默默奉献,不应该因为身份不同,造成退休待遇长期悬殊。 对于广大企退人员而言,大家期盼的公平,是付出能被看见,劳动价值得到尊重。一线产业工人创造了源源不断的社会财富,他们的晚年保障理应得到更多重视。未来改革,应当持续优化调整机制,加大对企业退休群体的照顾力度,逐步缩小企退和事退之间的养老金差距。 当然也要客观认识,养老改革是系统性工程,涉及亿万人群,牵一发而动全身。任何调整方案,都需要多方论证,稳妥推进,最终落地细则以人社部官方文件为准。 那么你怎么看?你认为企退养老金,应该逐步追平事退待遇吗?评论区聊聊你的想法。 免责声明 本文仅为民生观点讨论,不代表官方政策。机关事业与企业人员岗位分工各有价值,养老金待遇形成存在复杂历史原因,所有养老政策以人社部正式文件为准。 特别